近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咸安区烟草专卖局,对经营数月的特大运输贩卖假冒伪劣产品案组织两次集中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假冒伪劣烟草制品6100条,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今年3月,温泉分局刑侦大队在侦办袁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过程中,发现袁某某曾多次找张某私下购买假烟,通过对张某及其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咸安本地一贩卖假烟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4月,办案民警发现张某通过与嫌疑人陈某联系,从广西防城港购买假烟,向本地嫌疑人黄某等人贩卖,同时利用自己所开超市兜售假烟。
经过数月缜密侦查,警方逐步掌握张某等人贩运售卖假烟的作案方式和网络架构。
8月15日,办案民警获悉陈某已联系广西“上线”贩运一批假烟到咸宁,并于凌晨4时许完成交易。温泉分局刑侦大队通过视频回溯和前期掌握情况综合研判分析,发现该批假烟已被陈某在咸宁的“马仔”周某某接走,并藏匿于咸安区汀泗桥镇古田村某处。
通过大量摸排和外线工作,中午12时许,刑侦大队侦查员在古田村将嫌疑人周某某抓获,在其姨夫家中查获假烟36箱;另一组侦查员在咸安区肖桥廉租房内将陈某安排在咸宁的接头人汪某某抓获,在其驾驶的车内查获假烟6箱。
8月16日,温泉分局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将周某某、汪某某刑事拘留,并对陈某开展抓捕工作。8月20日,办案民警获悉嫌疑人张某在陈某被抓捕的情况下仍胆大妄为,继续联系“上线”张某索要货源,并找“下线”黄某一同筹措赃款22万元准备购买40箱假烟。
获此情报后,刑侦大队立即部署收网行动。8月22日凌晨2时许,刑侦大队民警与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咸宁东收费站附近实施布控;6时许,在双方进行交易时,侦查员雷霆出击,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假烟80箱,现场扣押赃款22万元。
至此,一条在越南生产销售,途经广西防城港至湖北的贩运通道被成功斩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