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的李先生为了庆祝乔迁,准备在自己家的大别墅里办一次隆重的乔迁之喜。李先生一次性花费1.4万元购买了78条香烟,准备在庆祝当天招待宾朋,剩下的就自己吸了。
巧合的是就在李先生庆祝的当天,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在领导的安排下到李先生家中例行检查,结果烟草局发现李先生购买的78条香烟均是假冒伪劣产品,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当场做出处罚决定,要没收全部香烟,并对李先生违规购买假冒伪劣香烟的行为罚款1478元。同时烟草局怀疑李先生购买这么大量的香烟不仅是为了招待宾朋,很大一部分可能会贩卖牟利。李先生对这个处罚决定不服,将烟草局起诉到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烟草局胜诉,普通人终究无法战胜权威。法院通过审理认为,李先生所购买的香烟确实属于假冒伪劣香烟,已经违法,即使李先生不知情烟草局做出没收决定也是正确的。烟草局答辩时强调,李先生的假烟如果流入市场会对百姓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所以对李先生的行为做出的处罚是合理的。法院也支持这一说法。
小编看完这个案例,提出3个疑问:
1、普通人购买香烟是否有能力鉴别真假?难道买到假烟就是违法吗?那岂不是防不胜防?
2、烟草局说假烟流入市场会对百姓身体健康造成影响,难道真烟就不会影响身体健康,是为了百姓的健康还是为了自己部门的利益?
3、市场上出现假烟难道不是烟草部门不作为的结果?处罚消费者有用吗?为什么查找源头,生产企业和批发商是不是更应该被罚,而不是没有鉴别能力的百姓?
最后,李先生家中有假烟是被人举报的,是谁能够这么准确的知道假烟的存在还通风报信,难道是烟草局和假烟售卖的人有所串通?大家怎么看这件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