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称,自己平时不太抽烟,7月20日有朋友过生日,于是他就要女朋友到附近去买两包烟,好招待朋友。张先生说,女友当天下午5时40分,在好又多润升店进门的一家烟铺上,买了两包荷花牌香烟,一共72元。
“因为这里是一家大超市,所以我们觉得在这里买东西有保障,能放心”,张先生说。随后他女友把烟带回来,他自己抽了一支,接着给朋友们也点上了。“抽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太对劲,抽完还感觉头有些不舒服”,张先生说,而有朋友吸了几口,就说“这个应该是假烟”。
感觉可能买了假烟,当晚,张先生就和女朋友回到店铺。“当时店里只有一个女的,称老板不在,自己只是一名销售员,并说这是进口烟。如果我觉得烟有问题,可以换一包”。对这个回应,张先生并不满意,“如果这确实是假烟,他还会卖给更多的人。这家店老板必须给个说法。”
现场:男子阻止记者拍照
双方交涉不成,张先生留下了自己电话,“等店里老板回来打电话跟我沟通”。可到第二天,张先生也没等到老板电话。随后,他向市民服务热线12345打电话投诉。
这家店铺是否在卖假烟?老板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有什么说法?7月22日晚,南都记者跟随张先生来到沙溪镇工业大道好又多润升店,进门看见店内一名男子,店内没有挂许可证或者工商执照。张先生把购买的荷花烟递给该男子,他用火机点燃,吸了一口后,再次拿起火机点烟。
随后,该男子表示,“可以退也可以换”,并问张先生“是退还是换”。就在南都记者用手机拍摄现场过程时,这名男子用手机拨打电话,约一分钟后,又进来一男子,冲着南都记者说:“你给我出去!”南都记者随即出示记者证,告知对方,来采访消费者疑购假烟,该男子提高噪子连说四次:“你出去,这里不给拍照”。南都记者再次向售烟男子询问“这是不是假烟”时,对方不再出声。
部门行动:开展联合执法查处违法经营
为了弄清楚张先生买的烟是不是假烟,7月23日上午,张先生朋友当着南都记者面拨打市烟草局一名工作人员电话。对方称,已经要求老板把假烟下架,由于张先生投诉的店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可以在中山卖烟,所以烟草局需要联合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对这家店铺作进一步处理。
7月23日下午,南都记者接着拨打中山市烟草局相关负责人电话,经过查询12345生成的工作单号,这名负责人称烟草部门之前已到现场进行过初查,并发现问题。
该负责人解释,按照我国的烟草专卖法,在中山销售烟草,必须要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且中山市烟草局也要求各家商户亮证经营。“如果消费者在买烟时没有看到店内悬挂许可证,那就要留个心眼,尽可能不要在这家店买烟。同时可以向烟草部门投诉。”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在店内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市民投诉在店内买到假烟,烟草部门现场查实后,可以立即对店内的假烟进行处理。如果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烟草部门则需要联系市场监管局共同执法,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7月24日上午,该负责人又致电南都记者,表示当天日一早,中山市烟草局就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到沙溪镇好又多润升店的烟铺进行执法,对其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于市民买到假烟后,如何跟商家协商,保障自己的权益?对此,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徐小安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假冒商品消费者可以提出假一赔三的要求。
被点名单位:
中山市烟草专卖局80分 优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7月20日接到市民投诉后,中山市烟草局7月21日就到现场了解情况,对该店违法经营的事实已经掌握。
处理进度:20分
理由:7月23日南都记者再次反映后,7月24日中山市烟草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执法,到现场立案,加快处理速度。
处理效果:20分
理由:由于执法流程需要,让这家违法经营的店铺受到应有处罚,还需要时间。不过相关负责人已经表示,会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20分
消费者在市面上买到假烟,一方面觉得自己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对这样的店家也很痛恨。正如张先生所说,“我不是要多少赔偿,他卖假货就应该受处罚,不然还会有其他人上当”。此时,相关部门的执法效率就是对市民投诉的最好回应。中山市烟草局作为烟草专卖机构,对打假当然义不容辞。这既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也是保障市场公平,维护合法烟草经销商权益的需要。
统筹:南都记者王卫
摄影:南都记者吴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