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最近,S市零售户老张被一名消费者告上法庭。原告白某以购买到假冒卷烟为由向老张提出退还已支付款项以及主张3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两个月前,顾客白某到老张店里购买卷烟。白某在柜台前找了一圈,对柜台里陈列的卷烟都没看中,却选了两条放在柜台边角处的卷烟。这两条卷烟外包装上有“吸烟有益健康”的字样,是老张的朋友送的。老张舍不得抽,便将其放在店里出售。
白某付完钱,拿了烟就走了。出乎意料的是,半小时后白某却带着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来了。
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告诉老张,他卖的这条卷烟经鉴定是假烟,他的行为已经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烟草专卖局会对他进行行政处罚。
而白某则当场要求老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赔偿其已支付货款3倍的数额。老张不愿意赔偿,所以被白某告上法庭。
经过审理,法院仅支持白某退还已支付款项的诉讼请求,对其要求三倍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老张在店内对外销售假冒卷烟,属于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违法行为,应当由当地烟草专卖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老张对外销售假烟,其行为属于欺诈行为,买到假烟的消费者可以向其主张退还已支付款项并要求价款3倍的赔偿。但是本案中的白某却只能主张退还已支付款项,无法主张3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制定卷烟、雪茄烟的焦油含量级标准。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包装上标明焦油含量级和“吸烟有害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在柜台角落里放置的那两条卷烟,外包装上有“吸烟有益健康”的明显标识,有悖常理,属于“一眼假”。白某知假买假,意图通过惩罚性赔偿为自己谋取利益。他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假烟的行为既违反了诚信原则,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立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目的,其获取3倍赔偿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