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获假冒贵州茅台酒113瓶
近期,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两起假冒“贵州茅台酒”,涉案茅台酒合计113瓶,货值金额分别为111300元、124800元。两起均已移送兴义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8日,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人投诉,称在兴义市某烟酒店处购买的贵州茅台酒是假酒。2020年8月18日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对投诉人提供的贵州茅台酒8件5瓶(共计53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侵犯“贵州茅台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53瓶侵权的“贵州茅台酒”依法进行了扣押。目前,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发现被投诉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已将该案件移送兴义市公安局。
贵州茅台酒厂鉴定人员鉴定涉案贵州茅台酒图片
2020年9月3日晚,兴义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怀疑买到假冒“贵州茅台酒”10件(每件6瓶),共计60瓶,随即派出所联系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贵州茅台酒厂鉴定人员鉴定,上述60瓶茅台酒是假冒“贵州茅台酒”,涉嫌侵犯“贵州茅台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兴义市公安局。
贵州茅台酒厂鉴定人员鉴定涉案贵州茅台酒图片
中秋国庆将至,酒类消费市场需求增多。在此,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真假和伪劣商品,一旦发现假冒伪劣商品,积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