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郑先生说,11月7日,招待朋友入住了位于西安南广济街的一家酒店,8日上午11时退房后,他在酒店一楼的烟酒柜台买了15条白皮中华烟,每条售价450元。
“烟买了以后就一直放在后备箱里没有打开,当时给开了收据,收据上印章为该酒店商品部。”郑先生说,9日下午3时许,他前往酒店取住宿发票,再次在酒店烟酒柜台购买了7条白皮中华烟。
“晚上回家抽了以后感觉不对,第二天我就打电话给烟草稽查大队,他们目测这是假烟。”郑先生说,11月10日下午4时许,郑先生和烟草稽查大队工作人员一同前往酒店。烟草稽查大队发现酒店的烟草柜台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当场对烟进行了没收。
“当天给我退了7条烟钱,说剩下的拿过来之后给我退。”11日,郑先生前往酒店退烟,发现卖烟的地方已经撤柜。
12日下午3时,该酒店值班经理任女士说,烟不是酒店卖的,酒店和烟酒柜台是租赁关系。下午5时许,该烟酒柜台的经营者朱先生现身酒店,他说,一直愿意给郑先生原价退款,但是他向我们索要2万元赔偿。
朱先生说,在卖烟之前告诉过对方,这烟不是烟草公司生产的,可以先买一条尝尝看。“他说没见过这种烟,多买一点送人,我觉得他是有意的,9月21日,他曾在我老乡的店里购买了15条同样的香烟,举报后获得赔偿4000元。”
但郑先生否认自己是带着索赔的目的购买香烟。
12日下午,西安碑林烟草专卖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初步看来,郑先生当时买的烟不是正常流通的,因为柜台没有手续,消费者也先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12日晚上,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朱先生全额向郑先生退了款。
文/图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实习生 锁铮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