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须尽欢
作为一名“剁手党”
没有什么烦恼
是买买买所不能解决的
但是在买买买的路上
总会遇到一些绕不过的坑
又到“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一起来认识一下
湖南衡阳检察机关打击的那些“李鬼”
以案释法,避免“入坑”!
案例1
超低价“徐福记”“阿尔卑斯”?
“徐福记”和“阿尔卑斯”
一直是大众心目中甜蜜的代名词
每种口味都再熟悉不过了
无论婚嫁还是年节都少不了买上一点
有没有想过,嘴里的甜蜜可能是假的?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公安机关在祁东县捣毁数个加工窝点,查扣成品仓库、生产设备及假冒徐福记和阿尔卑斯公司糖果产品,货值金额123万余元。
经审查发现,被告人刘某等人曾在制糖企业工作,熟悉生产、包装流程,拥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因上述糖果销量较好,刘某团伙从福建购买裸糖,购买非法制造的徐福记和阿尔卑斯注册商标标识,租用民房进行生产、包装、储存,并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下游客户,销售金额逾千万。
经东莞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阿尔卑斯公司全称)鉴定后确认:涉案物品完全是假冒“徐福记”、“阿尔卑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两家公司从未直接或间接授权任何自然人在该案犯罪嫌疑人所在辖区内生产“徐福记”、“阿尔卑斯”注册商标的糖果。
2022年2月,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上述嫌疑人及相关同案人提起公诉。最终,刘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相关同案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尽量选择正规渠道,并仔细识别品牌标识和产品包装,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及发票,以便日后维权。一旦发现购买使用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要及早联系商家退换,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2
“内部渠道”飞天茅台?
“我们公司的茅台酒,内部渠道拿货、价格优惠,
6瓶装仅售2400-8900元/件!”
“口感可以达到飞天茅台酒百分之九十、百分之九十五!”
飞天茅台真的能这么便宜?
有A货,还有超A货?
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一起来看看
基本案情
2020年10月,有市民向公安机关举报称,有人大量销售“飞天茅台”假酒。2022年5月,该案被移送至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自2021年1月至3月,袁某伙同张某(已另案判决),以固定的供销模式,采取“内部渠道”等销售话术,以远低于市场价引诱渠道商、消费者购买各类“飞天茅台”。两人分工配合,张某负责销售,袁某负责发货,采用货到付款方式向部分实体店、零售商销售“茅台系列酒”800余件,销售金额共计377万余元。
由于茅台酒零售具有单瓶售价高、回款期较长的行业特点,该批假冒商品尚余较多库存时即已案发。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后确认:被告人袁某所销售的茅台酒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2022年7月1日,衡东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袁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袁某获刑5年,并被处罚金80万元。
检察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3
国际运动品牌骨折价?
NIKE,FILA,大品牌,骨折价!
你心动了吗?
虽然捡了便宜,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原来,这里暗藏着“山寨”猫腻!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中发现,被告人王某涉嫌生产、储存、销售假冒“FILA”“NIKE”等多种品牌的各类帽子,现场查扣帽子21410顶。
经审查,检察官发现,王某在祁东县归阳镇经营一家帽业厂多年,自2019年9月开始假冒多品牌各类帽子,其中以耐克、斐乐品牌居多,涉案金额总价值约52.7万元。
2020年5月18日、5月20日,经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和斐乐体育有限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实:王某未经品牌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假冒生产销售,侵犯品牌注册商标权益。
2021年6月,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某依法提起公诉。2022年7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4
拼多多“翻新机”?
“华为行货,现在便宜处理了!”
“我们卖的是翻新机,价格实惠,但品质是一样的!”
虽然买华为不用“卖肾”,但……
当店家这样跟你讲,你会心动吗?
基本案情
2021年9月,常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委托人报案,前后捣毁了2个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生产的智能手机及相关配件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归案,扣押大量手机、零配件及包装盒等,该制假案就此浮出水面。
检察官经审查发现,被告人蒋某、柏某未经“华为”“荣耀”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从“拍机堂”“淘宝”“闲鱼”APP、深圳华强北“老百姓”等购进华为畅享和荣耀系列旧手机及屏幕总成、手机后盖、包装盒等零配件进行翻新组装,通过拼多多平台注册店铺以正品手机名义对外销售,或通过联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上家直接发货给买家,赚取差价,进行获利,销售金额逾67万余元。
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鉴定,上述物品均为假冒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荣耀”注册商标的产品。
2022年10月,该案由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不但严重损害名优企业的市场及口碑、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还非常容易造成消费者的健康威胁及财产损失,长远来看更将严重影响“中国制造”、中国品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打假防假,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检察机关在行动,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权益,共同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环境。